侮辱、诽谤英烈行为拟规定为犯罪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6月28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拟从六方面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补充30条。
据悉,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刑法的修改和完善工作。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总体看,现行刑法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需要。同时,也需要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情况对刑法作出局部调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主要涉及六方面内容:
→ 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
→ 二是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规定;
→ 三是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
→ 四是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
→ 五是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
→ 六是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污染环境罪的惩处力度等其他修改完善。
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草案同时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与他人互殴,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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