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检察机关2022年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一季度,邵阳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5人,同比下降22.6%;不捕314人,与去年同期持平,不捕率23.99%,同比增加4.35个百分点。从逮捕罪名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33人,同比下降24.4%;排在第二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95人,同比上升51.2%;排在第三位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49人,同比上升577.3%;排在第四位的是盗窃罪117人,同比下降57%;排在第五位的是寻衅滋事罪79人,同比上升1.3%。
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1373人,同比上升21%;决定不起诉343人,同比上升42.9%,不起诉率为20%,同比增加2.38个百分点。从起诉罪名来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7人,同比上升953.1%;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85人,同比上升5.1%;排在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76人,同比上升6.7%;排在第四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73人,同比下降1.7%;排在第五位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164人,同比上升645.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5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87%。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15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26人,占提出总数的97.49%,同比增加3.51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104人,占同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8.05%,同比减少0.12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83件,同比上升59.6%,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6件,占受理监督数的91.6%,同比增加30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2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2人,同比分别下降69.2%、下降6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0件次,同比上升32.4%,已纠正79件,同比上升43.6%,已纠正数占提出纠正数的87.78%,同比增加6.9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对各类刑事案件提出抗诉7件,同比下降12.5%。法院同期审结4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3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5%,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9件次,同比上升888.9%,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86件次,同比上升855.6%,已纠正数占提出纠正数的96.63%,同比减少3.4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7人,已纠正7人(含积存)。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人,同比下降77.8%;同期已纠正(含积存)10人,同比下降76.7%,已纠正占提出纠正的1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书面提出纠正14件,同比上升7.7%;已纠正14人(含积存),已纠正占提出纠正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纠正9人,同比下降93.6%,已纠正9人,已纠正占提出纠正的100%。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6件(去年同期0件),已纠正5件(含积存),已纠正占提出纠正的83.33%。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同比上升50%。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2人(积存)。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件,同比上升12.5%,其中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去年同期为0),法院同期已采纳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28.6%。法院同期采纳4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占提出数的44.44%,同比增加1.58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250%,提出检察建议数占同期办结数的100%,法院同期采纳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占提出数的28.57%,同比减少71.43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71.4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1100%。法院同期采纳6件,提出检察建议数占办结数的1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占提出数的5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1件,同比上升3425%。法院同期采纳72件,提出检察建议数占办结数的1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占提出数的51.06%,同比减少48.94个百分点。
(四)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已化解行政争议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同比上升1.69%。其中,民事类立案24件,同比上升33.33%,占立案总数的13.33%;行政类立案156件,同比下降1.89%,占立案总数的86.67%。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1件(含积存),同比上升8.82%。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1件,同比上升40%,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8.92%;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0件,同比上升3.45%,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81.08%。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0件占比最高,为45.05%,同比减少10.83个百分点;“等”外领域诉前程序29件,占比26.13%,同比增加20.25个百分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9件,占比26.13%,同比减少12.11个百分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比1.8%,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比0.9%,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5件,同比上升87.5%,占立案数的8.3%,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均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同期,判决的11件案件均得到法院支持,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7人,同比上升3.6%,不捕50人,同比上升150%,不捕率为46.73%,同比增加20.06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2.74个百分点。
同期,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5人,同比下降2.6%。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7人,同比上升179.2%。不起诉19人,同比上升90%,不起诉率22.09%,同比减少9.3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1.64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4人,占审查起诉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31.48%,同比减少6.3个百分点。
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人,同比上升1.64%。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社会调查352次,同比上升34.35%。同期,开展法治巡讲4次,开展法治讲座18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37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件。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3件,同比上升225%,实际救助人数5人,同比下降16.67%,发放救助金11.6万元,同比下降53.6%。
七、专项检察工作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4人,同比下降33.33%;决定起诉3人,同比下降66.67%。同期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0人,起诉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76件,同比下降44.5%。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防止脱贫后返贫,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2.6万元。批捕涉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7人,起诉14人。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11人,同比上升22.2%;不批捕2人,同比下降77.8%,不捕率为15.38%,同比减少34.62个百分点,较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低8.61个百分点;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0人,不起诉2人,不诉率为100%,同比增加16.67个百分点,较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高79.55个百分点。
九、检察长办案、列席审委会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85件,同比上升12.9%。其中两级检察长办理47件,占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总数的8.03%,同比增加1.82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92件,占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总数的91.97%,同比减少1.82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侦查)513件,占总数的87.69%;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39件,占6.67%;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31件,占总数的5.3%;其他类案件2件,占0.34%。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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